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于“十二五”期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救助农村贫困母亲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救助项目。据了解,用于该项目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总额将高达2.5亿元,每年5000万元,每人一次性受助1万元。
农村患者可获万元资助
财政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近日制定的《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中指出,项目资助地域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保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
据悉,这也是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红基会“小天使基金”救助白血病患儿,“阳光天使基金”救助先心病患儿之后,彩票公益金第三次用于大病救助。
突出彩票公益金社会效益
为了突出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益,《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还特别规定,项目实施和宣传工作中,应当标明“彩票公益金”字样,让更多公众知道这次救助资金来自彩票筹集的公益金。
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该管理办法还规定,该项目的全国实施办公室应该在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报告,并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上一年度项目资金资助的人员名单。